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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10/11 「台灣民宿真善美攝影大賞」照片募集活動,歡迎踴躍報名!
公告日期:2011/10/11
一、指導單位
交通部觀光局
二、主辦單位
台灣民宿協會
三、合辦單位
台灣旅遊攝影學會、台灣鄉村旅遊協會
四、活動緣起
台灣民宿協會首次透過攝影作品徵件方式,邀請您一同發掘台灣民宿之美。透過此次全民參與之徵件活動,以鏡頭捕捉台灣民宿觸動您細膩情感的一刻,期讓更多國內外遊客一同分享台灣民宿之美。本次所募集之稿件,主要有下列三大用途:
1、將於募集所得照片中,由攝影專家篩選出50幅作品於北京台灣館展出
2、為參加募集活動之民宿製作專屬的明信片
3、將為台灣民宿協會作為推廣台灣民宿之用 (如國外媒體報導、國外旅展等)
五、活動主題之設計概念
本次活動主題為「真善美」,希望能夠呈現台灣民宿在全球獨一無二的特色,設計概念如下:
1、民宿之真:展現台灣人民真誠待客的特色,也呼應台灣觀光新品牌[亞洲之心]的品牌精神
2、民宿之善:展現台灣民宿主人友善與熱情待客的特色
3、民宿之美:展現台灣民宿建築設計與鄉村之美的特色
六、徵件內容
1、民宿主人與客人互動足以展現真善美之照片
2、民宿建築物外觀、庭園造景或是室內設計之照片
3、台灣各地整體民宿意象足以呈現真善美之照片
七、徵件規格
1、以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之照片皆可。使用數位相機拍攝之照片,須達1,200萬以上畫素(4000 × 3000像素以上),解析度達300 dpi;使用傳統相機拍攝之照片,底片為135及120規格之彩色正、負片。
2、參加者,每人以6 張照片為限,一件作品請附一張說明表 (附件二)。
3、作品檔案規格需為TIFF或JPG檔,不得插點加大檔案,並保留原始檔案,一律將作品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 (多張作品可燒錄至一張光碟)。
八、徵件日期
自即日起至 2011年11月15日 (星期二)止
九、參加對象
1、台灣民宿協會會員
2、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或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
十、報名方式
※應檢附資料
1、報名表乙份 (含授權同意書)
(附表一) 2、作品說明表 (每張照片乙份)
(如附表二) 3、參加徵件之照片「CD或DVD光碟」若為傳統相機拍攝之照片,則寄送已沖洗完畢 (4x6吋)之照片
※寄件方式
1、有意願參加者,請將前述三項資料,以「掛號郵遞」方式寄至本會,始完成報名程序,
本會秘書處將以電話回覆確認。
寄件地址:41354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(休憩系轉)
收 件 者:台灣民宿協會 收
※作品寄送時,請自行檢查包裝是否得當,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造成損害時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
1、每位參加者,將致贈紀念品乙份及感謝狀乙紙。
2、參加之作品,將於本會網頁專區中展示,供更多遊客瀏覽觀賞。
十二、活動細則
1、參加作品須為自行創作,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,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;如有抄襲、重製、侵權、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,由作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2、參加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本會所有,本會擁有該作品運用之權利 (包括出版、著作、公開展示、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),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。
3、凡參加本次活動即視同認同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本簡章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、修正之, 並保留更改之權力,並公告於活動網站。
十三、台灣民宿協會會員特別專區
1、本會為加強會員服務工作,若您有意願參與本次活動,無法完成照片拍攝之工作者,請與本會聯繫,我們將派專人前往協助拍攝工作。
2、為提昇本會推廣台灣民宿之效,您參與本次活動之照片,我們將為您製作為明信片,作為您民宿專屬的紀念品。惟需負擔部分設計印刷及行政處理費用,說明如下:
(1)用途
★明信片設計印刷費 (每家民宿可獲得100套,每套6張裝)
★郵寄費 (寄送100套明信片之費用)
(2) 費用:新台幣3,000元整
(3) 繳費方式:轉帳或匯款
★戶名:台灣民宿協會
★銀行:國泰世華銀行大里分行
★帳號:258-03-001279-5
★銀行代號:013
十四、洽詢方式
若對本次參展活動有任何疑問,歡迎與本會秘書處聯絡
聯絡人:林玉茹
電話: 0972-920912
傳真:(04) 2339-9190
E-MAIL: traa.2010@ymail.com
地址:413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(休憩系轉)
下載檔案:「台灣民宿真善美攝影大賞」照片募集活動 (含附件一、附件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