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NEWS

2024/12/27 【函轉】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,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

來函單位:環境部資源循環署
發文日期:113年12月27日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主旨:本部公告之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請貴單位妥為宣傳溝通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113年12月18日交通部観光署襯宿字第1130601315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署前於113年3月13日函請各單位善加利用宣導網站等文宣資料宣傳(環循永字第1136105097號諒達)。
三、旨揭公告正式實施後,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、民宿及其他住宿業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 毫升之液態盟洗及保養用品(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沐浴乳及乳液),亦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(梳子、牙刷、牙菁、刮鬍刀丶刮鬍泡及浴帽)供消費者自由取用,惟SPA 、游泳池等附屬設備丶服務設施、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則不在個人衛生用品管制範圍。
四、本署已於「一次用源頭減量宣導網 (https://recycle2.moenv. gov.tw/SingleUse) 」建置旅宿用品資料頁而,相關文宣資料均已上傳綱站,請貴單位下載善加利用並廣為宣傳。